关于开展隆昌市2022年整精米率不达标稻谷收储的通知
隆昌市种粮农民:
今年,受持续高温干旱影响,产新稻谷质量明显下降,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根据《四川省粮食和物质储备局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关于开展整精米率不达标稻谷收储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整精米率不达标稻谷收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储范围
纳入收储范围为隆昌市粮农2022年生产、整精米率在38%(含)至44%(不含)的五等(含)以上、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稻谷。收储稻谷水分和杂质以及整精米率增扣量标准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执行。
二、收储时间
执行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至2023年1月31日。
三、收储价格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以三等稻谷收购价为定价基准,每市斤1.29元;四等稻谷收购价每市斤1.27元;五等稻谷收购价每市斤1.25元。
四、收储企业及库点
四川隆昌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负责收购隆昌市行政区域内整精米率不达标稻谷。
收购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外站路1236号
联系人:高边联系电话:158****0046
五、注意事项
粮农售粮时须带农户身份证、***。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须带土地流转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信息,以确保粮源为本地生产。
监督单位:隆昌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股
监督电话:0832-5923086
隆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27日
市发展和改革局
隆昌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