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3)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规范报送我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资料台账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3)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把湖泊保护摆到更高的位置,严厉打击填湖、占湖、围湖行为,持续做好退垸还湖等相关工作,系统推进湖泊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工作。
二、整改目标
加强湖泊管护,严厉打击填湖、占湖、围湖行为,确保湖泊水面不减少;全力开展湖泊“三退”工作,积极推进湖泊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工作,逐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夯实各级河(湖)长责任。
2.进一步完善湖泊巡查、管护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大日常巡查管护力度,加强湖泊生态调度;开展湖泊划界确权工作,落实电子和实物界桩;加强岸线管控,对填湖、占湖现象实行“零容忍”,加大处罚、打击力度。
3.加强入湖口、排污口管理及水质监测,加快推进水生态治理项目建设,加强对湖泊污染源的管控,系统推进湖泊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
4.相关乡镇制定实施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开展退垸还湖等相关工作。
四、整改情况
1.印发《汉川市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汉川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多次召开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严格落实市、乡、村三级河长职责。
2.制定《汉川市推进湖泊保护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汉川市湖泊保护与管理领导小组,建立湖泊巡查月报机制。完成15个湖泊划界成果归档上图。各级河湖长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巡河、巡湖,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加强河流湖泊保护和生态修复。
3.编制全市入湖、入河排污口年度整治方案。落实《关于做好31个重点湖泊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市境内15个重点湖泊每月开展水质监测。制定《汈汊湖清淤及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完成汈汊湖清淤及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扎实推进全市湖泊水质持续改善。
4.按年度制定全市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实施方案,全市湖泊“三退”计划任务总面积77126亩现已全部完成(其中:汈汊湖58650亩、黄龙湖1070亩、老观湖6039亩、肖严湖300亩、东西汊湖8904亩、包湖256亩、鲁班赛765亩、旧港湖840亩、桐木湖302亩),并通过各级验收。
五、今后打算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要求,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6日,共7天)向市环委会反映。
联系方式:0712-8295902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