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象州县桂康药店等5家药店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确定广西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医保中心发〔2021〕5号)精神,经药店申请,医保部门实地评估,拟确认象州县桂康药店、象州益慈药店、广西鸿运好心人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象州石龙龙和城店、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象州马坪分店、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象州金象路店5家药店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
公示时间: 2022年1月26日至1月30日。
对上述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2年1月3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象州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电话: 0772—4365876
地址:象州县象东新城北区人社局大楼三楼象州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邮编:5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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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