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象州县罗秀中心校教师周转房项目农民工工资整改通知书
广西桂平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检查组于2021年3月26日对象州县象州县罗秀中心校教师周转房工程项目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面存在违反《来宾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来宾市2018年工程建设领域“一金六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来薪联发〔2018〕5号)、《象州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关于印发象州县2018年工程建设领域“一金六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象薪联发〔2018〕4号)、《来宾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对上述项目进行整改。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无施工单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凭证。
2.无总包劳资员基本信息。
3.未签订工程款支付担保函。
4.部分劳动合同未签合同期限及落款日期。
5.无花名册汇总表,花名册未及时更新(无2、3月)。
6.考勤表存在代签现象,缺2020年10月、11月、12月份考勤。
7.工资表存在代签现象,部分工资表未经制表人及审核人签字,无***账单。
8.无三个月结算工人工资资料凭证,无三方监管协议,无项目可研报告。
9.无2020年10月、11月、12月业主监督工程联系函。
10.无项目施工日志、无项目监理日志、无监理列会纪要。
11.无每月用于发放工人工资的银行回单(用于工程款拨付的20%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凭证)。
12.无总承包企业向银行申报发放农民工工资凭证。
二、你单位应于2021年3月28日前向我局报送经单位相关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整改情况报告及以上所列问题的相关证明履职材料;报告提交时如整改未能按规定要求完成的,应说明未能完成整改的原因并继续整改,我局视情况进行督查。整改报告应如实反映整改真实情况,你单位应对整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以上意见,请各责任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