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关于2021年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拟销号公示
一、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中央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线索(第二十九批,受理编号:D2GX202****80049),举报内容为“1.之前向督察组反映麒麟路麒麟鑫辰小区广西金三角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油烟影响问题,目前,该公司已将抽油烟机已拆除,但是还留有1米多的排烟管,投诉人担心后续油烟影响更深,请彻底解决这个问题。2.该餐饮店内有四五台大型空调外机产生热气和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3.该餐饮店的广告牌不分白天黑夜亮着,影响居民休息。”
二、责任单位
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兴宾生态环境局、城北街道办事处
三、整改情况
(一)现场调查情况:经查,被投诉的广西金三角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商铺为来宾市兴宾区东巴凤土菜馆,该菜馆位于来宾市兴宾区麒麟路18号今日麒麟鑫辰9号楼22号一、二楼,从事餐饮服务业。该菜馆分别于2021年4月19日(第十批,受理编号D2GX202****90048)和2021年4月30日(第二十批,受理编号D2GX202****90089)收到中央环保督查的信访投诉,第一次和第二次投诉内容均为饭馆油烟净化器的油烟和噪声影响,本次属于第三次投诉,投诉内容在原投诉基础上增加了关于空调外机热气、噪声以及广告牌灯光的影响。
关于投诉内容“1.之前向督察组反映麒麟路麒麟鑫辰小区广西金三角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油烟影响问题,目前,该公司已将抽油烟机已拆除,但是还留有1米多的排烟管,投诉人担心后续油烟影响更深,请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的核查情况。2021年4月19日兴宾区接到关于广西金三角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东巴凤土菜馆的第一次投诉后,对东巴凤土菜馆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饭馆采取有效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其噪声达标排放,防止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做好日常清理维护,在净化器出风口加装排烟管道,防止油烟影响居民。随后该菜馆采取了加装衬垫等措施减弱了噪音,并在净化器出风口加装排烟管道,改变油烟排放方向,但是整改效果不佳。在2021年4月30日接到第二次投诉后,兴宾区政府于5月4日组织区住建局及兴宾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现场督促饭馆拆除了油烟净化设备和排烟管道。在2021年5月9日接到第三次投诉后,兴宾区于5月10日安排执法人员再次到麒麟鑫辰小区广西金三角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商户已将原先安装在商铺2楼楼顶公共露台上的抽油烟净化设备移至该餐饮店的厨房内,楼顶遗留有约1米原排烟口,目前饭馆已经不从该处排烟,并且该饭馆表示将尽快拆除滞留于平台上的排烟管。因此,该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对于投诉内容“2.该餐饮店内有四五台大型空调外机产生热气和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的核查情况。该餐饮店空调运行时间为中午和晚上六点到九点,空调外机安装地点离居住房子有十多米的距离,空调外机产生的热气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兴宾区执法人员联合物业公司对周边住户进行走访,住户反映自从该商户整改后不再有油烟和噪音扰民的现象,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投诉内容不属实。
关于投诉内容“3.该餐饮店的广告牌不分白天黑夜亮着,影响居民休息”的核查情况。巡查该餐饮店时白天未发现有广告牌灯光发亮的情况,夜间因经营需要该店会打开发光招牌,到晚上10点左右停止营业会关闭灯光。该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综合以上调查处理的情况,该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二)整改措施:2021年4月21日,我区对第一次投诉开展调查处置,就该饭馆存在的问题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饭馆采取有效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其噪声达标排放,防止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并在净化器出风口加装排烟管道,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做好日常清理维护,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021年4月27日,我区执法人员到该菜馆进行督察,发现该菜馆已抬高油烟净化器并垫有胶垫,减弱了噪音,同时在净化器出风口加装排烟管道,改变油烟排放方向,但是整改效果不佳。
2021年5月1日,我区执法人员对群众举报线索再次深入进行核查处理,并督促店主限期对油烟扰民问题进行整改。
2021年5月4日,我区执法人员督促下,店主拆除了油烟净化设备和排烟管道。完成问题的整改。
2021年5月11日,我区执法人员现场要求饭馆尽快拆除滞留于平台上的排烟管。当日,我区执法人员邀请投诉人一起对该饭店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查验,投诉人对该饭馆的整改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三)整改成效:已拆除非法加装抽油净化设备,完成整改。
(四)根据《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核查销号工作的函》(桂环督办字〔2014〕14号)文件精神,我区拟对该问题进行销号,现予以公示,监督电话:4772236。如对以上公示情况有投诉或问题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进行反馈。
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兴宾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