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调整批前公示(江州区经济产业园燃气综合站工程项目)
江规示〔2020〕7号
城乡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江州区经济产业园燃气综合站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 项目地址:崇左市江州区新和镇
二、 调整理由:项目建设需要。
三、 主要调整内容:
(一)建筑密度由15%-20%调整为≤15%。
(二)容积率由≥0.7调整为≥0.05。
四、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 崇左市江州区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二)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因规划设计条件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可以书面阐明观点理由的形式提出。有关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请于公示期(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9日)内送至崇左市江州区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管理股,联系电话:7842030。
崇左市江州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