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麻剑已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严禁捕食买卖
今年2月初,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正式公布并实施,淡水鱼芝麻剑(学名斑鱯)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这意味着,今后与芝麻剑有关的捕捞、食用、交易等行为都会触犯法律。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我市部分群众、餐饮经营者却对国家明令法规置若罔闻,依然违规捕食买卖芝麻剑,最终撞***被罚。4月1日,位于金城江城区城东海鲜市场旁的拔贡河鱼馆,就因为销售八两芝麻剑招来了渔政、市场监管部门的罚单。
被吃成“保护鱼类”——
芝麻剑“宝剑”护身禁捕食买卖
据渔政部门介绍,芝麻剑主要生活在珠江水系上游的红水河流域,因其身上长有芝麻粒状的斑点,故得名。芝麻剑是一种极其珍贵的淡水鱼,最大可长到20多斤,即使市场价曾高达数百元一斤,“尝鲜者”仍大有人在。
红水河作为河池的“母亲河”,芝麻剑曾是河池的特产。长期以来,在利益的驱使下,天峨、东兰、大化等红水河流域一带,经常有人穿上专业的潜水设备下河捕捞芝麻剑贩卖牟利。即使在禁渔期,也屡屡有人铤而走险……芝麻剑越来越少,渐渐被吃成了“保护鱼类”。
今年2月份,《名录》将芝麻剑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芝麻剑终于“宝剑”护身严禁捕食买卖。
为严厉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活动,我市于2月21日至3月31日开展“清风行动”暨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纪守法意识;组织开展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巡护;开展对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展演展示和经营利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联合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依法清理整顿水生野生动物交易、食用、经营利用场所和单位,依法查处非法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行为。
“不信邪”终被处罚——
八两芝麻剑“绊倒”拔贡河鱼馆
《名录》调整后,我市农贸市场、餐馆饭店是否还有芝麻剑在售?专项行动能否让芝麻剑真正得到保护?记者为此进行走访调查。
日前,记者在金城江农贸市场走访获悉,所有鱼摊明面上已经不敢售卖芝麻剑,鱼摊老板对购买芝麻剑的需求均摆手拒绝:“市场早已接到禁售芝麻剑的通知,哪个还敢明知故犯?”
然而,据知情人士透露,部分鱼摊老板对于熟客的购买需求,如果鱼摊有货源,可以私下交易,但价位比以前略高。“芝麻剑按个头大小、价位不同。因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缘故,目前芝麻剑交易价至少达200元/斤。”
在小山峡河鱼馆,记者发现,昔日显眼的芝麻剑鱼柜已经被拆换。据服务员介绍,此前芝麻剑是该店的“招牌鱼”,售价高达188元/斤仍供不应求。自芝麻剑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后,该店及时拆换芝麻剑鱼柜,不再销售供应芝麻剑,“渔政部门不定时会进行暗访调查,鱼馆没有必要为一条鱼付出违法代价。”
然而,偏偏有人“不信邪”。4月1日下午,金城江区渔政部门接报称,位于金城江城区城东海鲜市场旁的拔贡河鱼馆有私售芝麻剑的嫌疑。渔政部门及时到该店调查取证发现,该店鱼缸确实有3条芝麻剑,称重有0.4公斤。渔政部门当场对鱼馆经营主进行询问调查,并移交金城江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据介绍,这3条芝麻剑系鱼馆老板从一名陌生群众处购买而来,因为心存侥幸而私下销售,不想最终招来“罚单”。对于芝麻剑来源及案件查处,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对被八两芝麻剑“绊倒”的教训,拔贡河鱼馆老板后悔莫及、终被“罚醒”:“以后打死也不干这种违法的事了……”
加大打击处罚威慑力——
让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深入人心
据渔政部门介绍,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共开展各类渔业执法检查67次,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检查水产品经营场所32次120多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600多份,悬挂横幅60条,媒体宣传10多次,立案查处渔业违法案件3起,查获电鱼设备20套,清理地笼43个、违规渔具60多张,没收违法捕捞渔获物53公斤。
“《名录》调整后,芝麻剑将不再被允许捕食买卖。希望通过依法严厉查处,让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深入人心。”据渔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规定: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捕获物、捕捉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当于捕获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
下一步,渔业主管部门将加大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结合禁渔期制度一同开展各项渔业执法行动。通过政策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守法意识和保护渔业资源意识;加大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威慑力,遏制非法捕捞行为,维护渔业资源;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做好渔业增殖放流,修复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态平衡;组织开展水生野生动物管理执法检查,规范水生野生动物养殖经营秩序。
“请市民不要捕食买卖芝麻剑。若发现市面上仍有芝麻剑售卖,可以举报投诉,让野生动物与人类和谐共处。”渔政部门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