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公安交警大队给自己人戴上紧箍咒
正人先正己 从严治“酒驾”
陵川公安交警大队给“自己人”戴上“紧箍咒”
(本网讯 通讯员陵平)为进一步推进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陵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足“正人先正己,正己树形象”的原则,率先与本队43名持有驾驶证的民警和交通协管员签订了《严禁酒后驾驶责任书》,以此强化对持有驾证人员的约束和管理,保证了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在日前组织的“突击”检查中,没有发现一名民警和交通协管员敢越“雷池”半步。
《严禁酒后驾驶责任书》明文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省公安厅“六条警规”、市公安局“双十条”以及县公安局党委和我队的有关规章制度。积极争做“酒后拒驾”的模范,并动员和教育亲属、朋友踊跃参与到“驾车不喝酒,喝酒不驾车”的活动中来。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如亲戚朋友发生酒后驾驶问题,不徇情枉法,不托关系走后门。如发生酒后驾驶问题,是队领导或中层领导的,先停止执行职务,再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是普通民警的,依照“五条禁令”严肃处理;是交通协管员或临时人员的,扣发全部“遵法守纪保证金”,并予以辞退。因酒后驾驶而引发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严禁酒后驾驶责任书》的签订,虽然成为戴在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头上的“紧箍咒”,但却赢得了持证者亲属的一致称赞。中队长李某的妻子赞叹说:只要我爱人在工作或***过程中敢对“酒”有“非份之想”,我就拿交警大队送的“尚方宝剑”和他“战斗”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