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教育局关于放寒假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市管民办学校:
2017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使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愉快、祥和、健康、和谐的假期,现将放寒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假期时间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县(市、区)为单位,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统一安排放假时间。市直中小学放寒假时间统一为2017年1月20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至2月12日(农历正月十六),2月13日正式开学。普通高中学校,根据省教育厅有关精神,高三年级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可以提前7-10天开学。幼儿园,可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安排,也可根据家长需求自行调整。
2.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不得要求和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辅导班和学科竞赛。不得让任何机构占用学校场地进行各种培训活动。严禁教师个人进行有偿家教。凡因违规组织学生开展集体补课或其他活动而引发安全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寒假期间,除省教育厅发放的《寒假作业》外,不得再向学生布置其他书面作业。
3.各学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种社区资源,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爱好,因地制宜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为学生提供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机会;要引导学生积极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山西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晋城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主动参加街道、村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参加公益劳动和家务劳动,有目的地开展社会调查活动;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要广泛引导学生开展读书活动,让每一位学生都能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寒假。
4.安全工作是假期的重中之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务必引起足够重视,要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放假之前,要对学校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实验化学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停用设施、设备安全关闭。假期要实行学校领导在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门卫管理和夜间巡逻,严防火灾、盗窃和其他突发事故发生。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农村寄宿学生离校返家乘车安全管理,严禁农用拖拉机、三轮车、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搭载学生。各学校都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在防火、防水、防电、防烟花爆竹、防溺水、防煤气中毒、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方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条约和防范措施,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要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督促家长在寒假期间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监护,最大限度地减少未成年人伤害、伤亡事故的发生。市直学校的值班安排和值班电话于放假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5.各学校要针对冬春两季流行病防控工作的特点,积极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开展一系列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师生、家长了解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强化防范意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对麻痹大意,思想松懈,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晋城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 莫潞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