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和旅游局获评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8月31日,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在京举行,231个先进集体、401名先进工作者、95名劳动模范受到表彰。其中,我市文化和旅游局被人社部、文旅部授予“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该局局长刘书巨作为山东省唯一一个先进集体代表参加会议并接受表彰。
据了解,为表彰先进、凝心聚力,激励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人社部、文旅部决定,授予231个单位“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401名同志“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95名同志“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此类表彰,每五年开展一次。
近年来,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力现代化强市建设,立足微湖“水慢城”定位,找准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最大公约数、最佳连接点,充分发挥文旅融合新优势,高标定位,勇争一流,强力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在具体工作中,该局聚焦文旅产业振兴,持续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大力推动文旅产业发展,全力构建全域旅游格局,着力促进产业发展能级取得新成效。聚焦文物保护传承,深入推进田野考古勘探,稳步实施文保项目建设,持续提升文物安全监管水平,大力提升活化利用水平,开创工作新局面。聚焦文化惠民利民,持续推进文化阵地建设,创新组织多彩惠民活动,全面完成文化场馆改造,全力推动公共服务效能实现新突破。
(田璐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