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应平化肥有限有限责任公司1100ta系列人造香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
我公司拟实施“1100t/a系列人造香料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朔州市应平化肥有限有限责任公司1100t/a系列人造香料项目;
2)建设单位:朔州市应平化肥有限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性质:扩建;
4)建设地点:本项目拟选厂址位于应县藏寨乡吴家岭村(朔州市应平化肥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规划总占地面积10亩,总建筑面积2820m2。
5)项目总投资:2889万元;
6)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产品库以及配套的公辅设施及环保设施。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朔州市应平化肥有限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人: 温总
3)通讯地址:朔州市应平化肥有限有限责任公司
4)联系方式:186****0000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 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西路309号
3)邮编:030006
4)Email:sxqzyghb@163.com
5)联系人:郑志军
6)联系方式:0351-8371347
四、公众意见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起止时间
自2019年10月31日起15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