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凤城分局凤城市白旗镇博琳动物养殖农场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凤城市白旗镇博琳动物养殖农场肉鸡养殖项目已委托沈阳东环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公众参与形式等信息公告如下,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凤城市白旗镇博琳动物养殖农场肉鸡养殖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白旗镇民主村12组。本项目占地面积约2029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60万元。该项目计划年出栏108万只肉鸡,主要建设标准化鸡舍6栋、锅炉房以及配套环保设施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RYfpdVBXv4gXTDbM6uJqA 提取码:dwlz
公众可在该网站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或向本公示指明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书信或面议等方式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影响的附近居民、单位及相关部门。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Xl2mbu2IE_m5_FqSvraLQ 提取码:0hrw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出意见,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凤城市白旗镇博琳动物养殖农场
联系人:张博
联系电话:135****7088
邮箱:2449439399@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