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环保局2018年8月2日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建平县环保局2018年8月2日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
为保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开公正,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依据环评审批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前,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以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向建平县环保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 示 期:2018年8月2日-2018年8月8日(5个工作日)
电 话:7816059 电子信箱:jphbhpg@163.com
通讯地址:建平县红山街道人民路108号(建平县环境保护局)
邮 编:(1224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朝阳建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朝阳建平经济开发区内 | 朝阳建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朝阳建平经济开发区内,在原污水处理厂内进行改造,不新增占地面积,总投资248.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8.88万元,改造后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2O+过滤+消毒,出水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厂东侧的二道漠河。 | 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处理;运营期开发区内企业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A2O+过滤+消毒工艺进行处理。 废气:施工期严格按照《辽宁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抑制扬尘措施;运营期污水处理工序,构筑物顶部加装阳光板房、采用离子除臭系统,厂界栽种高大乔木。 固废:栅渣和污泥经浓缩脱水后,成为含水率低于10%泥饼,与生活垃圾一起由运输车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填埋;废石英砂、废活性炭由提供厂家回收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