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室外使用红外体温计测量体温注意事项和建议
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室外使用红外体温计
测量体温注意事项和建议
针对我市目前因室外低温影响红外体温计的准确性这一突出问题,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市计量技术机构的有关专家进行研究,并通过“铁岭发布”对外公布了《关于当前我市在室外使用红外体温计测量体温注意事项的提示和建议》。具体提示和建议内容如下:
(一)测温探头应保持清洁,设备电池电量充足。
(二)测量人体温度时,确认已设置为体温模式。
(三)使用环境温度应处于16℃~35℃之间,或说明书中规定使用温度范围。如果环境温度达不到要求,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将备用红外体温计存放于保温箱中,轮换使用;
2.在不测量时,放入怀里,进行保温;
3.采用暖宝等方法,对温度计进行保温;
4.其他可采用的保温措施。
(四)测量体温时,仪器探头距离被测部位一般在1cm~3cm之间,或按说明书要求的距离。
(五)应保证被测人员在测温前,所处环境温度无较大
温差。如处于温差较大环境(比如突然从室外进入室内),
可采用测量手腕部的方式提高测温准确度,也可在室内使体
温稳定一会再测量。
(六)不能选择工业用辐射温度计代替体温计使用。
(七)铁岭市计量测试所在疫情防控期间已对外开启绿色通道服务,如各县(市)区疫情防控点的红外体温计急需进行检定与校准的,请与铁岭市计量测试所联系,保证送检设备在24小时之内校准完毕。
原 文:http://scjg.tieling.gov.cn/tlgsj/gsyw/891359/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