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促进物价维稳
一段时间以来,市物价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确保全市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加强对物价工作的领导,明确物价小组成员分工和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辽宁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办案。
完善物价维稳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的稳控物价工作机制,加强价格走势监测分析和预警,维护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着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强化教育、医疗等热点价格和收费监管,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推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和价格公共服务。
开展价格矛盾纠纷排查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价费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建立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要求各科室对各自业务内的物价工作进行认真排查,及时掌控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排查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摸清底数,落实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价格矛盾和纠纷。
明确物价维稳工作责任。坚持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对易引发突发的事件分别明确责任人和具体承办人,负责整个事件的调查处理。同时,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耐心细致地答复各种咨询,稳妥处理价格投诉举报案件,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