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我市制定下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规范执法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意见》指出,行政执法机关要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开、便民高效、协同推进原则,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和完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并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溯。在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下,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使之逐步成为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方式。
《意见》强调,盘锦市还将大力规范随机抽查执法行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机关行政裁量权,根据随机抽查结果建立健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管理制度,积极做好与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对接工作,完善市场主体信用约束联动措施,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