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雨果树验收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国家级示范社、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和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抚农发[2017]428号)精神,抚顺县农业农村局、抚顺县财政局、抚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石文镇农经站、苏子村民委员会组成联合验收组,于4月11日对抚顺市春雨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承担的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进行实地验收,并聘请辽宁德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项目审计。现将验收审计情况公示如下:
抚顺市春雨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位于抚顺县石文镇苏子村,2017年承担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00亩苹果防雹网建设,支付材料费、人工费、设备租赁费12.6075万元;引进软枣猕猴桃2000株,栽植45亩,支付资金8.4万元;购买有机肥240吨,支付资金12万元;利用牛粪及废弃菌段堆沤有机肥支付资金9.4万元,工程总计投资42.4075万元,工程已全部完工。中央财政拟补助资金3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22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形式向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和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57599579
抚顺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16日
关于转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抚农发【2019】238号.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