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办理不动产权证发放消费券活动圆满结束
按照东财字【2021】47号关于印发《东明县办理不动产权证发放“消费券”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加快推进购房业主不动产权办理工作,充分调动我县购房业主不动产权证办理积极性,促进消费,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商务局联合财政局、税务局组织开展了办理不动产权证发放“消费券”活动。
本次活动于2021年8月12日启动,按缴纳契税时间,分阶段实行消费券补贴。活动期间,县商务局抽调5名工作人员在县审批服务大厅定点办公,积极为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消费券”登记发放工作。“消费券”定点商超为汇够广场、光洋百货商贸、南华购物广场三家。
该活动于2021年12月26日正式结束,期间累计发放超市“消费券”142.103万元,惠及全县契税缴纳居民1669户。根据税务部门统计分析,2021年1-7月份增量房契税征收额约为453万余元,8月-12月底仅4个月时间增量房契税征收额达到1925.7万余元,发放消费券促进税收增加的效果明显。
此次“我为群众办实事”发放消费券活动的开展激励了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及时申报办理不动产登记,切实维护了产权人合法权益;提振了消费信心,释放了消费潜力,促进了消费回暖,进一步对冲了疫情带来的影响;县财政拿出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让利于民,给予购房人消费补贴,帮助商家拉动了客流,增加了税收和财政收入,真正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