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政法系统规范实施联合接访
青岛日报讯 作为深入推进平安青岛建设、提升政法工作水平的又一项新举措,市委政法委日前出台了《关于全市政法系统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联合接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指出:今后对重大、疑难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市委政法委将适时组织公、检、法、司、信访等部门负责人在指定地点联合接访,现场办公,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问题。
此举旨在通过规范实施联合接访,在全市政法部门形成部门联动、综合协调、处置有力、齐抓共管的涉法涉诉信访格局,实现“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群众信访依法有序、越级和重复上访明显减少”的目标。
《意见》指出,联合接访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依法、及时、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联合接访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主要包括:上级转来的重大信访案件,市政法部门管辖的重大、疑难、复杂或信访人反映问题涉及多个政法部门的案件,市政法部门之间对案件管辖有争议的案件,经区(市)联合接访并作出处理意见、上访人对处理意见仍不服的案件等。市委政法委将定期组织公、检、法、司、信访“五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现场办公,遇有重大紧急事件,视情及时组织联合接访;联合接访固定接访点设在市信访局接访楼。
据了解,为确保联合接访规范有效进行,市委政法委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联合接访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执法督查处;市政法各部门和各区市也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联合接访办公室具体负责接访意见的落实督办,并组织实施对联合接访情况进行考评考核,定期通报;同时加强督查和责任查究,对在联合接访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或失职渎职、激化矛盾,或不按要求参加联合接访、不落实联合接访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