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埠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白沙埠镇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效能,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现制定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细则,实行月度量化考核,基础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工作纪律(45分)
1.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
2.旷工(半天)的,每次扣2分。
3.工作时间窗口前台工作人员空岗的,每次扣1分。
4.不按规定摆放工作座牌或不佩戴胸牌的,每次扣0.5分。
5.窗口卫生环境不整洁,台面摆放凌乱的,每次扣0.5分。
6.工作时间站坐姿势不端正、大方、庄重的,每次扣0.5分。
7.违反《白沙埠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使用“禁止用语”的,每人次扣1分。冷落、刁难、训斥和歧视当事人的,每次扣3分。
8.上班时间玩游戏、网上聊天、网上购物、看股票行情、听看视频音频、长时间玩手机的,每次扣2分。
9.上班时间在窗口睡觉、吃东西、大声喧哗、串岗聊天、带孩子进入工作区的,每次扣2分。
10.违反工作日禁酒令和禁烟规定的,每次扣4分。
11.不服从现场安排和管理的,每次扣2分。
12.在工作岗位与外来人员发生争吵的,每次扣3分。
13.窗口工作人员之间发生争吵等不团结现象的,每次扣3分。
14.被投诉经调查属实的,每次扣4分。
15.出现违规违纪问题被处理的,每次扣5分。
16.群众对服务工作评价为“差”的,每次扣1分。
17.中心统一安排的活动、会议、工作、学习、培训,未经批准,不参加的,每项次扣1分;要求首席代表参加的会议活动,未经批准不参加或擅自换人的,每次扣1分。
18.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作环境、工作行为存在安全隐患的,每项次扣2分;造成物品损失、设备损坏的,每件次扣2分;造成责任事故或人员伤害的,每件次扣5分。
19.私自安装软件、使用来历不明的存储介质等造成病毒感染,导致网络运行异常,影响正常办公的,每次扣5分。
20.下班后离开工作岗位不关闭电脑等办公设备电源的,每次扣1分。
二、 事项办理(45分)
21.不执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度的,每次扣2分。
22.对申请事项无故不受理、应出具书面说明不出具的、不提供示范文本的,每件次扣1分。
23.对即办件不当场办结的,每次扣1分;办件不按承诺时限超时被督办后,仍未按时办结的,每次扣2分。
24.办件不统一登记或资料不录入中心审批系统的,每件扣1分。
25.不按时完成联审联批、代办任务的,每件次扣2分。
26.丢失、损毁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或档案的,每件次扣3分。
27.办件弄虚作假的,每件扣2分。
28.不按规定收费的,每件扣2分。
三、综合得分(10分)
29.窗口人员在岗率在85%以上的,得1分,在岗率90%以上的,得2分。首席代表在岗率80%以上的,得1分;90%以上的,得2分。
30.窗口拾金不昧等事迹突出的好人好事或模范行为被公认的,每件次得1分。本小项不超过3分。
31.稿件被市级主要报(刊)、省级以上行业报(刊)采用的得2分,被市中心采用的,每篇得1分。本小项不超过2分。
32.在中心组织的各种活动中,获得第一、二、三名的,得3分、2分、1分。
33.获得省级、市级、区级表彰、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年度考核得5分、3分、1分。
四、考核方法步骤
1.中心管理办公室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实行日常累计、月底汇总打分方法进行考核。
2.每月底为月度考核截止日。每月1日至月底为月度考核周期。
3.各科室于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进行月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汇总到考核督查科。
4.考核督查科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汇总考核情况并负责提报。
五、考核结果运用
1.作为服务标兵的主要评选依据。季度服务标兵评选30名,按季度三月平均考核成绩的得分排名确定,年度服务标兵按年度考核得分进行评定。
2.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惩的基础数据。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优资格。
(1)刁难申请人的。
(2)有吃拿卡要行为被举报的。
(3)被投诉、举报,或被检查发现有违规行为的。
(4)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被处分的。
六、实施时间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