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6来源:
为了加强气象灾害的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靖远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根据防灾减灾救灾需要,适时开展消雹增雨作业。为切实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有序应对作业中意外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0年全年
二、作业装备:65式双“37”高炮、WR-98系列增雨火箭。
三、开展火箭增雨(雪)作业的地点:
高湾、若笠、石门。
四、开展高炮防雹作业的地点:
高湾、若笠。
五、开展人工防雹增雨作业期间,请作业区群众配合此项工作并做到以下要求:
1.人工防雹增雨作业设施、装备等受法律保护,坚决打击各类破坏损毁行为。
2.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场围观,以防意外事故发生。听到作业响声不必惊慌,应就近寻找安全地方隐蔽。
3.当地人民群众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充分的作业炮弹,应迅速保护现场,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烧、烤或敲击,并立即与当地公安机关、乡镇政府、气象主管机构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如捡拾后应立即上缴当地派出所,不得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如不上缴,自行拆卸出现意外事故,后果自负。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靖远县人影办电话: 6127660 138****4024
特此公告。
靖远县气象局 靖远县公安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