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人民政府关于嘉鱼县高强锰业有限公司金鸡山锰矿
嘉鱼县人民政府
关于嘉鱼县高强锰业有限公司金鸡山锰矿
尾矿库闭库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按照《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安监发〔2017〕29号)要求,现将嘉鱼县高强锰业有限公司金鸡山锰矿尾矿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高铁岭镇辖区嘉鱼县高强锰业有限公司金鸡山锰矿尾矿库已按有关要求完成闭库程序,闭库工程安全设施经专家组验收合格,现予以闭库。自2020年12月21日起,由高铁岭镇人民政府负责该尾矿库闭库后的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嘉鱼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