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举行委托运营签约仪式
11月18日,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委托运营签约仪式在滨湖综合楼608会议室举行,县长徐强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
徐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辽宁省环保集团清源水务有限公司长期以来给予康平的支持表示感谢,对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委托运营签约成功表示祝贺。徐强简要介绍了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情况,他指出,将该项目委托给省环保集团清源水务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的又一新成果,对降低运营成本、优化生态环境、推动康平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种委托运营新模式,将对全县污水处理行业的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徐强表示,县委、县政府将全力配合省环保集团清源水务有限公司做好城南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手续办理工作,希望企业全力抓好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做好城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作。要加强沟通、形成共识,努力拓展双方合作范围,为全面提升康平生态建设水平贡献力量,实现双方合作共赢。
县住建局负责同志代表县政府与辽宁省环保集团清源水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同志签定了《康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委托运营合同》。
据了解,康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一期工程位于康平县城南侧、东关河东岸,主要处理康平县城区南部产生的污水。汇水区域:东至吴斌街、西至滨湖路、北至朝阳路和顺山一路(原名中心路)、南至规划十号路。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撰稿人:王佳 审核人: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