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税局三举措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大力促进依法行政,县国税局采取三项举措,全面开展规范文件清理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树机制。县国税局高度重视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省国税局、市国税局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成立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小组,形成了“分管领导带头抓、对口科室负责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确保清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是制定方案强落实。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制定清理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派专人对2015年1月1日以后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自查、清理、整改,保证税收执法依据的合法性与正确性。
三是立足长远重提高。以清理工作为契机,建立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文本公布机制,对税收规范性问价目录和文本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并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情况及时作出调整,提高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质效,最大限度排除制度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