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14部门合力保护环境
日前,我区出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环境保护监督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部门联动,增强执法合力。
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牵头,环境保护、发展和改革、司法、城市建设、经济商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对成员单位进行了责任分工。环保部门负责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统一监督管理,协调各成员单位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和处理工作,协助办理成员单位之间案件的移送工作等;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按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审批关,对未完成清理清顿的停止审批基本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依法提请区人民政府予以关停、实施淘汰;司法部门负责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教育;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违法建筑的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已取缔关闭企业和违法建设项目的土地占用情况进行清理整顿;公安部门负责对环境执法中暴力抗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的违法企业;电力部门负责对淘汰、取缔、关闭及违法建设企业实施强制断电。(常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