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宪法(修正案)监察法
本网讯 近日,市物价局组织机关干部专题集中学习宪法(修正案)、监察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汉玲主持学习会。
陈汉玲从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入手,全面介绍了宪法(修正案)、监察法出台的背景、目的、意义和要求,传达学习了大会、全会精神,带领大家着重学习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监察法重要章节和内容。她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意志,我们要一如既往地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监察法》明确了国家监察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规定了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监察范围、职责、权限和程序等。其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二是实现监察全覆盖;三是整合分散的反腐败力量;四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以***同志为核心的***领导下,开创了一个又一个新局面,引领了一项又一项重大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宪法(修正案)》、监察法顺应了时代发展要求,合乎党和人民意志,是党和国家高瞻远瞩作出的审慎决策,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要求。
最后,陈汉玲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在价格执法实践中,坚持依法治价,牢记依法行政,维护正常稳定市场价格秩序,为我市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