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环境质量公报(2020年7月)
一、空气环境质量
京山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位于京山市环境监测站楼顶,对新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实施24小时连续监测,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PM2.5)。
新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7月,京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为31天。其中达到 “优”的天数为25天,占80.65%;达到 “良”的天数为6天,占19.35%。
本月PM2.5、PM10浓度均值分别为19ug/m3和36ug/m3。
截止到7月31日,PM2.5、PM10浓度均值分别为35ug/m3和62ug/m3,优良率为92.1%;去年同期,PM2.5、PM10浓度均值分别为41ug/m3和72ug/m3,优良率为81.8%。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1、县级饮用水源
按照《2020年京山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京环(2020)5号]要求,京山市环境监测站7月份对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惠亭水库进行了一次水质全分析监测,监测项目为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109项;对我市备用水源地--八字门水库水质进行例行监测,监测项目为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项。根据《湖北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鄂环办[2012]329号)要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标准评价。
7月,我市县级饮用水源地所测项目均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惠亭水库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优”,与去年同期相比无明显变化;八字门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良好”,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有所下降,引起水质下降的项目为总氮、高锰酸盐指数。
2、国控断面
我市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为京山河邓李港,从2017年10月份开始开展采测分离监测。地表水水质目标考核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去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后的21项,评价方法为月累计平均值计算。
根据国家反馈的2020年7月采测分离数据,京山河邓李港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良好。与去年同期持平;与上月相比,水质有所好转。
3、考核断面
我市有地表水考核断面4个,即京山河邓李港、大富水河马店村一组,漳河仁和村六组、司马河竹园闸。每月监测一次,监测项目为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三项,监测结果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评价,评价方法为每月进行评价。
根据国家反馈2020年7月采测分离数据,京山河邓李港评估结果为“达标”,水质现状为Ⅲ类。
根据荆门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反馈的2020年7月监测数据,司马河竹园闸评估结果为“达标”,水质现状为Ⅲ类。
根据我站2020年7月监测数据,大富水河马店村一组评估结果为“达标”,水质现状为Ⅱ类;漳河仁和村六组评估结果为“达标”,水质现状为Ⅱ类。
截止到7月,市控跨界考核断面监测22次,达标20次,达标率为90.9%;去年同期,市控跨界考核断面监测28次,达标25次,达标率为89.3%。
三、降尘
7月,京山市新市城区降尘监测结果为2.4吨/平方公里·月,与上月相比下降0.8吨/平方公里·月;与去年同期比较下降1.1吨/平方公里·月。
四、降水
7月,京山市新市城区共降水15次,总降水量为363.9mm;pH值为6.26--6.87,无酸雨情况发生。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