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公告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拟定于2015年12月召开《洪湖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员19人,设旁听人员和记者席。听证会参加人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产生。
(一)消费者参加人员9人,采用“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若无报名者,将由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
(二)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员2人,由相关经营企业或者行业组织推荐;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由市人大、市政协推荐;
(四)专家学者2人,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聘请;
(五)政府部门代表4人,由相关单位推荐。
二、本次听证会旁听人员若干名(原则上不超过10人),面向社会自主报名,按报名先后顺序产生。
三、新闻媒体自愿报名 1—2人。
四、凡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意者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市物价局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消费者、旁听人员、媒体人员报名时间为11月26日至12月10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洪湖市新堤玉沙路75号
联系电话:0716-2425506 138****2565
报名时间: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
特此公告
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