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公安县黄鹂语言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
陈军:
你提交的《关于设立公安县黄鹂语言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请示》收悉。根据《***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按照《公安县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斗湖堤镇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际,经研究,同意设立公安县黄鹂语言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公安县黄鹂语言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属民办营利性质,隶属斗湖堤镇中心学校管理。
二、培训地点位于斗湖堤镇宏泰晶街1号楼214-217号。
三、培训规模为同一时段内不超过60人。
四、培训内容为学科类培训、播音主持、口才训练。
请你收到此批复后按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按照办学要求开展培训活动。
此复。
公安县教育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