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考试环境维护考试秩序的通告
6月7日至9日、6月20日至22日、6月26日至28日将分别举行2021年全国高考、全市中考、全省学考。为全面优化考试环境,维护考试秩序,切实保障高考、中考、学考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和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高考、中考、学考期间,严禁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和装修作业;各工业生产、金属加工、汽车修理、货场码头装卸等行业和饮食、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所有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室外使用声响设备进行广告宣传,不得在大街小巷叫喊扰民。考点和考生食宿区周围禁止各类车辆鸣号。必须确保6月8日下午13:30至17:00高考英语听力考试和6月21日上午8:30-11:00中考英语听力考试不受任何噪音干扰。
二、确保考点和考生食宿地点之间的道路交通畅通。运送考生车辆优先通行,其他各类车辆要主动避让;丁家坝大桥、蔡家河大桥等各路段,在运送高考、学考考生车辆通过的时段实行限制通行;各类车辆和人员要自觉服从执勤民警的指挥。严禁占道经营,影响交通。
三、各相关学校食堂及考生食宿点要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把好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关,为考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食,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加强通讯线路、网络管理。各网吧、文化娱乐场所必须规范经营,不准超时间、超对象经营,严禁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严禁考生利用通讯线路、网络和其他通讯设备、器具进行考试舞弊。
五、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要认真做好防疫宣传,落实防控措施,强化防疫保障,及时研究解决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应急处置。
六、加强考点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住建、综合行政执法、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教育等部门和网络营运、供电、供水等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对考点及周边综合治理、食宿安全等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加强考试期间现场检查,加大依法从严查处力度,维护良好秩序,严禁在考点和考生食宿区周围擅自摆摊设点,严防各类非正常事件发生。
七、考试期间,相关职能部门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区政府值班室7821329,区公安局7836110,区交通运输局7821377,区生态环境分局7828227,区综合行政执法局7816110,区市场监督管理局7822220,区文化和旅游局7200128,区应急管理局7823119,区教育局7821334,区卫生健康局7822894,电信分公司7838538,区供电公司95598、7712345,供水公司7822029。
八、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共同维护高考中考秩序,营造良好考试环境。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