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岗区法院迟到4年的房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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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7日发表
本网讯(区法院)7月13日上午,李某等12名申请执行人拿到房屋钥匙,紧紧握住伍家岗区法院执行干警的手表达谢意。
2014至2015年期间,李某等人购买了8套位于中南路某小区的商品团购房,合同约定16年3月底或4月初交房。因未按期交房,业主诉至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后经法院审理,判决开发商交付位于宜昌市中南路延伸段某小区房屋。但判决生效后,该小区开发商仍未履行房屋交付义务,李某等人向伍家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月13日,伍家岗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朱俊、法警池亚林到该小区售楼部,组织双方当事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在执行干警验证所有手续后,申请执行人终于拿到了迟到4年的房屋钥匙。两名执行干警随后陪同申请执行人一一入户验房,并完成了所有的交房手续,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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