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堰乡提前率先实现全年财税工作目标任务
本网讯 截止11月30日,大堰乡2015年累计实现税收1374.62万元,其中国税收入597.20万元、地税收入777.42万元。全年已实现地方预算公共财政收入1092.48万元,占全年预算财税目标任务1090万元的100.28%,与上年910万元相比,增幅20.05%。其中国税分成409.67万元、地税分成682.81万元,在全县提前率先实现了全年财税工作目标任务。
大堰乡现有税收曾经突破过百万元的4家企业(两家煤矿,一家方解石加工企业、一家重晶石加工企业),2015年均行情非常差,税收分成均未超过50万元。且2015年度乡内机遇性财源较之往年更少,税源馈乏,实现全年财税收入任务目标、保全年运转难度非常大。为实现2015年度比上年增收20%的目标,该乡采取了过硬措施。一是认真执行了与税务部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协税护税机制,确保了当年税收应收尽收;二是除保证了当年应入库税收外,逐一清查沉甸税收,清查入库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等92.60万元;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外地引进实现税收338万元,弥补了乡内税源及税收总额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