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君工商所快速查处一起商标侵权案
3月13日,兴山县工商局昭君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县内某企业工作人员投诉,称该企业持有的昭君图像商标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注册,但昭君镇一茶叶门市部擅自印刷印有昭君图像的茶叶包装袋从事茶叶包装销售,具有商标侵权行为。
接到企业投诉后,昭君工商所执法人员迅速展开调查。经调查,昭君镇茗华茶行经营者周某某于2012年4月以0.56元/个的价格从安徽省桐城市宜春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购进3000个绿茶包装袋,该批定制的绿茶包装袋正面印有昭君图像。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确认周某侵权情况属实后,工商部门责令周某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对周某作出罚款及没收侵权包装袋的处罚。
据了解,兴山县累计注册商标102件,已拥有宜昌市知名商标4件,中国驰名商标1件、地理标志1件、湖北省著名商标3件。为有效维护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昭君工商所出重拳、下狠招,对于辖区范围内的商标侵权案件坚决予以从重从快查处,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