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可到社区缴纳2016年度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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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5日发表
湖北宜都网(通讯员 向龙珍 李文文)自2015年11月1日起,城镇居民可到社区办理2016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凡在12月25日前按规定足额缴纳居民医保费和续保验证的居民,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2016年度医保待遇。逾期不缴费或未足额缴费以及不办理续保验证的居民,不能正常享受2016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缴费标准为:学生和少年儿童60元;年满60岁的老年居民100元;其他未就业城镇居民300元。低保对象、残疾人员、三无人员个人不用缴费,由各级财政实行全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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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06:23:4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