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财政局关于拔付2019年美丽乡村建设及典型示范村奖励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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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1158671/2019-18963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19-11-28 | |||
标题: | 保康县财政局关于拔付2019年美丽乡村建设及典型示范村奖励资金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保财发〔2019〕56号
保康县财政局
关于拔付2019年美丽乡村建设及典型
示范村奖励资金的通知
有关乡、镇财政所:
为了推进我县2019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鄂财农村发[2019]6号)及《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第二批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鄂财农村发[2019]12号)精神,现拨付2019美丽乡村建设资金500万元(其中马桥镇林川村100万元、马良镇西坪村100万元、店垭镇黄坪村100万元、龙坪镇龙坪村100万元、城关镇刘家坪村100万元),用于支持2019年公布的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开展美丽乡村项目建设,不得挪用。2019年美丽乡村典型示范村奖励资金200万元(其中马桥镇尧治河村50万元,歇马镇白竹村50万元,马良镇双坪村50万元,黄堡镇寨湾村50万元),用于支持2019年公布的美丽乡村示范村继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请各地严格执行《湖北省农村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