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2016年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
自启动2016年高新区预算编制工作以来,我们根据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加强财政管理的要求,结合2016年财政经济形势,印发了《关于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并按时间节点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对区直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和政策需求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清理。各部门一上资料上报后,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政策和预算编制口径进行了认真审核。经过研究测算,初步形成了2016年区本级预算安排建议方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建议
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管委会的相关决策部署,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遵循现代国家治理理念,着力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拓展预算测算年度,促进政策与预算相结合、规划与项目相衔接,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政策支出和重大建设项目支出,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着力创新预算支出方式,通过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等支持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着力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2016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落实主体责任。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各部门、各单位是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对部门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结果负责。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根据中央、省、市和管委会的相关政策和工作部署,完整编报收入,统筹安排支出,统编收支预算,强化预算约束,确保支出保障范围符合部门法定职能和事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科目、体系、标准以及绩效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二)加大统筹力度。按照要求,加大政府预算统筹力度,推进以项目、科目和部门为载体的资金整合。加快消化存量资金,严格按政策收回预算已分配到部门并结转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收回统筹使用的各级各类结余资金,需要继续结转使用的资金要编入年度部门预算,加快执行进度,防止形成新的沉淀。
(三)完善分配机制。在优先保障农业、教育、科技等重点支出的基础上,取消各类重点支出与财政收支增幅、生产总值、人口数量等指标挂钩安排或部分专项支出按照固定标准安排的办法。强化公共财政职能,在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的基础上,重点落实重大政策所需支出。统筹资金来源,全面规范编制奖励性补贴预算。2016年一律不新设区级专项资金,已有的专项资金一律不增加额度,应当且能够转为产业基金的,要坚决纳入高新产业基金管理,加快财政资金资本化的步伐。
(四)加强绩效管理。完善预算评审机制,加强评审和审查结果的运用。结合中期规划管理,推进部门项目库建设。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认真组织开展重大项目支出绩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财政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高新区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预测完成情况
2015年区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42.6亿元,比上年增长2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7.8亿元,为预算的101%,比上年增长29.2%,占收入比例为88.73%;非税收入4.8亿元。依据以上完成情况,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2015年区级可用财力预计为20亿元,其中:当年体制结算后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可用18亿元,上级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0.4亿元,上年结转资金0.6亿元。预计2015年实际支出实现20亿元,收支相抵,2015年收支平衡。
基金收入,2015年基金收入预计为5亿元,占年初预算的30.6%,调减预算支出9.5亿元,2015年基金实际支出4.2亿元。预算内弥补基金支出0.8亿元。
2016年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建议比上年预算增长18%安排,即收入预期50亿元,其中:税收收入44.4亿元,非税收入5.67亿元,税收占比为88.8%。按照上述收入计划,2016年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当年新增可用财力2.3亿元,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算账,2016年区级统筹财力预计为33.95亿元(含基金收入及上年结余资金)。根据当年财力及统筹历年结余情况,建议区级预算总支出据此安排33.95亿元。
三、拟统筹可用财力收支情况
(一)拟可用财力情况
1、高新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可用财力22.3亿元。比上年增长11.5%。
2、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1.6亿元,比上年增长1.3倍。
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05亿元,比上年增长2.3倍。
以上三项合计,2016年高新区财政可用财力共计33.95亿元。比上年增长25.2%。
(二)拟支出安排情况
综合考虑收入情况,2016年高新区支出建议安排33.95亿元。
1、高新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3亿元,比上年增加2.3亿元,增长12.8%。
2、基金预算支出11.6亿元,比上年增长1.3倍。
3、国有资金经营支出0.05亿元,比上年增长2.3倍。
四、区本级支出安排具体情况
2016年区本级预算支出安排进一步突出保障重点,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全面保障各类重大改革实施、重大民生政策落实所需资金。预算建议方案全面落实了区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资制度改革、预留8000万元用于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预留600万元用于区直行政及参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同时,对区级落实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而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导致的减收或增支,区财政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尽力给予保障或补助。2016年区本级民生支出近27亿元,占财政预算支出总额的比重达到79.6%。
二是全面保障重大战略实施、重大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2016年继续整合资金,为高新区的发展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紧紧围绕四个全面,建设法治高新,智慧高新,加强意识形态建设,重点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人才、项目建设等民生投入。
三是全面落实规范财政管理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的力度,加大政府预算统筹力度,加强对单位实拨账户中的财政拨款资金使用管理,明确消化存量的时限要求。
编报的口径及说明:
1.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从,我区开始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施这项改革,经初步测算,预计需增支约0.8亿元。已经在人员经费中予以体现。
2.日常公用经费执行标准为: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公务支出管理的要求,2016年日常公用经费继续维持2015年标准,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每人每年2万元,综治办、信访、安监、纪检部门每人每年3万元,普通事业单位人员每人每年1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是按照统一的政策口径和标准测算安排的基本支出财政补助数,各部门将根据自身收入和管理情况,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编制正式的基本支出预算,实际编报的预算可能有一些变化,我们将审核后据实执行。2016年扣除政策性增支和物价上涨等因素后,公用经费实际比上年下降10%以上。
2016年,按照整合存量、统筹增量的原则,对财政资金进行整合,共安排支出预算33.95亿元,增长35.7%。分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重点支出保障情况如下:
(一)保运转支出
2016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保运转支出40469.71万元,占预算的11.92%,比上年增长4.3%。这部分支出是一般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支出以及区直部门事业性支出。包括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个人支出,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等。
1.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
2016年本级部门预算安排人员经费20976.7万元,占预算的6.81%,和上年基本持平。
(2)日常公用经费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公务支出管理的要求,2016年日常公用经费继续维持2015年标准,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每人每年2万元,综治办、信访、安监、纪检部门每人每年3万元,普通事业单位人员每人每年1万元。据此测算,2016年各部门正常办公经费2134.1万元,和上年基本持平。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是按照统一的政策口径和标准测算安排的基本支出财政补助数,各部门将根据自身收入和管理情况,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编制正式的基本支出预算,实际编报的预算可能有一些变化,我们将审核后据实执行。2016年扣除政策性增支和物价上涨等因素后,公用经费实际比上年下降10%以上。
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
2016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6924.98万元,占预算的4.99%,比上年增加10.6%。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按照管委会关于引进和培养人才的要求,设立人才专项基金。主要项目为:人才专项基金4856万元,车补经费600万元,园办工作经费359万元,招商经费960万元,高新信息平台建设经费1000万元,政务服务中心200万元,大楼运行经费323万元,机关后勤劳动服务费259万元,刘集办公大楼后勤服务528万元,工商经费110万元,税收服务费1400万元等。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是按照统一的政策口径和标准测算安排的基本支出财政补助数,各部门将根据自身收入和管理情况,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编制正式的基本支出预算,实际编报的预算可能有一些变化,我们将审核后据实执行。
(二)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
2016年,按照整合存量、统筹增量的原则,对财政资金进行整合,拟安排部门政策性专项及项目支出293530.3万元,占总预算的86.46%,比上年增长40.3%,其中公共财政预算安排1779***.2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16000万元。具体项目为:
1.支农类专项安排7441万元,比上年增加30%。增长的原因主要是落实管委会扶贫精神,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确保2018年完成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总体目标。其中:公共财政预算安排4666万元,基金提取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安排2775万元。主要项目为:精准扶贫资金1000万元,水利建设5000万元、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经费450万元、镇办转移支付、以钱养事资金487万元及农业病虫害防治及管理经费等。
2.教育类专项安排6347.12万元,比上年增加32.1%。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提升高新区教育实力,改善高新教学环境,提高教育质量。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572.12万元,基金支出2775万元,主要项目为:教育基建经费5327万元、教育新机制,国家教育均衡达标项目等。
3.宣传文化类专项安排657万元,比上年增加33.3%。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围绕四个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建设。主要项目为:日报电台宣传经费360万元,网站建设费用85万元,五城同创经费100万元,全区文化惠民活动经费40万元,意识形态学习教育经费80万元等。
4.社保、医疗卫生类专项安24638.69万元,占预算的7.26%,比上年增加40.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从,我区开始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施这项改革,经初步测算,预计需增支约0.8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638.69万元,基金预算支出8000万元,主要项目为:预留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和经费8000万元,组织部人才交流经费2047.87万元,民政(优抚,低保救灾经费)、医疗、卫生经费4***5.38万元,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卫生管理经费1231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8000万元等。
5.产业发展专项安排50000万元(高新产业基金),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发挥财政杠杆的撬动作用。占预算的14.7%,比上年增加13%。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国发【2015】35号文件要求,对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逐步改变行政性分配方式,主要采取基金管理等市场化运作模式,建议对我区企业和产业发展主要通过高新产业基金投资支出。其中:公共财政预算安排20000万元,基金支出安排30000万元。主要项目为产业促进局奖励企业资金10450万元(含3000万元担保资金),新三板补贴经费600万元,兑现企业土地优惠政策30000万元,兑现企业税收及其他奖励政策8723万元(含企业周转资金3000万元)等。
6.城市建设与管理类专项安排127412.46万元,占预算的37.53%,比上年增加 19.2%。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为了加快产城融合步伐,打造幸福高新,加大对市政建设投入,大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公共财政预算安排***962.46万元,基金支出安排62450万元。主要项目为:建设局道路绿化,市政维护等经费18533.5万元,行政执法局道路清扫经费11028.86万元,工程建设经费23705.26万元,上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1000万元,土地开发支出8000万元,廉住房建设支出2775万元,上划市政配套费500万元,征迁补偿、青苗补偿、拆迁款、过渡费等支出39575万元等。
7.公共安全支出4773.91万元,比上年增长13.6%。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按照培养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高新的要求,加快推进襄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增加法治建设经费。主要项目包括网格化经费390万元,平安建设经费105万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经费200万元,驻区特勤大队128万元,警务平台经费100万元,办案经费200万元,巡防大队经费786万元,检法两院上划经费1151万元等。
8、科学技术支出19694.05万元,比上年增长33.4%。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为了加大科技投入,打造高新区科技洼地。主要项目包括区级科技经费330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经费620万元,专利资助奖励资金400万元,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经费400万元,公共技术平台共建资金400万元,质量监督局项目扶持资金700万元,科技城装修经费428万元,生物医药平台建设600万元,2015年项目启动资金1000万元,科技城建设资金10000万元等。
9、偿债准备金安排5.3亿元,比上年增加1.8亿元。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债务偿还机制,增强区级政府信用,均衡偿债负担和防范偿债风险。其中公共预算支出43000万元,基金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利息和部分本金。据统计,高投,土储,高欣城乡及财政2016年应支付利息39595.86万元,到期本金81200万元,共计120795.86万元。(建议利息全额纳入预算安排,本金根据资金情况统筹安排)。
(三)预备费5000万元,根据《预算法》要求,按照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2.24%安排。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因此,在2016年预算执行中,要强化预算刚性约束,除应急事项外,原则上不再办理追加财政拨款事项。考虑运转性专项资金已统筹用于发放奖励性补贴,各预算单位因事业、产业发展需要增加的项目支出,建议通过单位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予以调剂,以及统筹非税收入、结余结转资金解决。
(四)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00万元。
按照财政部统一口径,民生支出包括: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等支出,以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支出。综合算账,2016年区本级民生支出近27亿元,占财政预算支出总额的比重达到79.6%。
五、关于部分重大支出政策和预算安排的建议
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一)关于高新产业基金预算问题
经高新区管委会研究,2015年我区设立了高新产业基金,2015年年初预算安排基金规模为1亿元,2016年建议安排基金规模为5亿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国发【2015】35号文件要求,对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逐步改变行政性分配方式,主要采取基金管理等市场化运作模式,因此,建议参照市政府的有关做法,今后对我区企业和产业发展主要通过高新产业基金投资支出,区财政不再设立或增加这方面的专项,对确需扶持发展的重点企业和新兴产业,有关部门要制定发展规划,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高新产业基金的投资支持。
(二)关于增强政府预算统筹能力问题
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的力度。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同时从2016年起,对于因取消或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收费而形成的减收或原通过收费保障的必要支出,建议区财政根据需要与可能,适当地予以补助。
同时加大项目资金统筹力度, 2016年拟统筹资金8000万元,其中科技专项资金3000万元(主要包括科技平台建设、科技研究与开发重点项目资金等支出),涉农专项资金5000万元。(含水利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动防经费、农业专项、转移支付、农村一事一议等支出)。
(三)关于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和经费安排问题
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从,我区开始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施这项改革,经初步测算,预计需增支约0.8亿元。待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后,再据实测算并落实到具体单位。
(四)关于扶贫攻坚预算安排
为落实市委全市扶贫攻坚暨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动员会精神,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确保到2018年圆满完成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总体目标,2016年统筹安排精准扶贫资金专项1000万元,在预算执行中,建议由有关部门提出具体的扶贫资金使用方案,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后予以落实。
(五)关于奖励性津补贴的财政补助政策问题
按照政策规定,发放奖励性补贴所需资金,由各单位在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中列支。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要求加快消化存量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部门结余结转资金要编入部门预算。各单位目标责任奖、档案达标先进单位奖、党建先进单位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奖(平安单位奖)、文明单位创建奖等五项奖励,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要进行全面规范,统筹安排,将五项奖励全部编入预算。
(六)关于区直行政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的日常公用经费标准等问题
按照中央、省和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2015年底前应基本完成区级党政机关的改革工作。改革后,区直各行政机关公务交通支出将下降,同时要对个人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公务交通补贴按规定从交通费中列支。由于交通费属商品和服务支出,比照中央、省部门预算做法,区直单位需要从日常公用经费中列支公务交通补贴。因此,建议按照核定的公务交通补贴经费标准,相应调整日常公用经费预算,以保障各单位按政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据初步测算,目前我区行政事业及工勤在职人数为903人(不含教师),每月增加支出约为50万元, 2016年需要增加行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600万元。
(七)关于加强财政性存量资金管理问题
根据***《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13年以及以前年度本级预算安排支出项目的结余结转资金,由管委会收回统筹使用。收回资金的项目,在以后年度继续实施的,应作为新的预算项目按预算管理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
(八)关于区级偿债准备金问题
***颁发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出台了《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要求地方建立债务风险处置机制,并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同时,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置换存量债务的要求,政府一类债务置换后,债务主体由城投公司等融资平台变为财政,财政需承担还本付息任务。因此,适当增加偿债准备金,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债务偿还机制,有利于增强区级政府信用,有利于均衡偿债负担和防范偿债风险,也有利于争取上级对我区政府债券额度等方面的支持。2016年拟安排偿债准备5.3亿元。
以上预算方案对中央、省、市及管委会已明确的重大增支政策,方案中均已足额安排;对政策口径或规划、项目尚不明确、还不具体的增支事项,提出了初步处理建议;对部门运转和事业发展必需的增支,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也都尽力安排。下一步,如果再出台重大增支政策,我们将及时汇总报告。考虑到2016年收支盘子紧张,对一些必需的增支,我们将结合预算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