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0)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整改任务
反馈意见中指出“截至2018年6月底,襄阳市机动车保有量较2016年增加10%,其中重型柴油货车占比由2016年的3.85%上升至2018上半年的4.71%,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对空气污染贡献较大。机动车污染防治部门联动机制尚未形成,城区重中型货车禁限行措施未得到有效落实。”
二、整改目标
强化机动车污染监管和治理,落实城区重中型货车禁限行措施,建立机动车污染防治部门联动机制。
三、整改措施
1.加强机动车生产领域源头管控,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设备的质量管理,禁止使用质量不达标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设备,强化车用尿素生产企业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造、销售或者进口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机动车等违规行为。
2.2019年底前,配合建成“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的遥感监测系统平台。
3.加强交通秩序常态化管理。对清河一桥、二桥以东,钻石大道以南、襄阳大道以西合围区域道路实行重中型货车“禁限行”。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对货车飞扬撒漏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交通违法行为,联合开展常态化整治。对重中型货车、老旧车、渣土车、低速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对逾期未年检、未报废车辆实时预警,组织拦截检查、依法处罚。
4.2019年12月31日前,建立由公安、环保等部门参与的机动车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部署开展联合防治工作。
四、整改效果
1.加强路面巡查。结合全市“创文”工作总体部署,严格落实巡逻防控和设卡盘查常态化勤务制度,对柴油货车、低速载货车、农用车、工程运输车、黄标车、超限超载、飞扬撒漏、冒黑烟车等禁限行车辆进行严查。同时,严格执行货车禁限行,根据市政府《市区道路货车禁限行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在卧龙大桥樊城桥头设置货车禁限行执勤点,抽调公安、交通、城管组成工作专班,每班8人对重中型货车进入城区限行区域,落实辖区管控责任严查严管。2019年共处罚工程车1198辆,城市货车8519辆,面包车13257辆,摩托车5666辆。
2.开展重点车辆源头管控和整治。采取电话催、***促、重点访、约谈督等方法,重点对逾期未审验、满分未培训驾驶人、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车辆进行集中清理。并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和路面查控的方式,发现一起,查扣一起,强制报废一起。2019年共完成未检车辆清理541辆,违法未清零重点车清理322辆,未报废重点车清理109辆。
联 系 人:李 渊
联系电话:3221140
樊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