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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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1日发表
索引号: | 011158671/2021-18176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枣阳政务网 | 公开日期: | 2021-07-16 | ||
标题: | 枣阳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送达公告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缴费;办税服务厅;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建筑劳务;代表人;通知书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枣阳市税务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之规定,现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限下列单位见此公告后前往国家税务总局枣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缴纳手续。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序号 | 缴费人社保号 | 缴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经营地址 | 文书编号 |
1 | 91420683MA488Q4Q4L | 湖北汪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汪玖 | 枣阳市七方镇汪营村六组 | 枣税七社限字〔2021〕1号 |
国家税务总局枣阳市税务局
2021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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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15:53:1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