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烘烤育苗工场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茶陵县烘烤育苗工场新建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烟草补贴资金。招标人为茶陵县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CLZB-2012-005;
(2)工程名称:茶陵县烘烤育苗工场新建工程;
(3)建设地点:茶陵县腰陂镇、火田镇;
(4)项目规模:工程投资约1200万元,共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腰陂镇月岭村,工程投资约490万元;
二标段:火田镇五门村,工程投资约420万元;
三标段:火田镇贝江村,工程投资约370万元;
(5)工期要求:烤房及道路工程:日期工期49日历天;其它工程:日期工期222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且建造师资格等级须为一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单位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壹份前来报名: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B证、专职安全员岗位证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证岗位资格证;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只接受原件,委托书上另须注明投标单位法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电子邮箱)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如证照正在办理延期或审核手续而无法提供原件时,则须提供原发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拟任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须提供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的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按顺序装订,且须标注页码(页码格式为第几页,共几页)。所有证件须年检合格、复印清晰,否则拒绝接受报名。投标人确保所有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2)本工程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须委托拟任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之一,否则,不予受理。
(3)报名时间:至上午11时(节假日除外);
(4)请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于上午9 时在茶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成本费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网、茶陵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茶陵招投标网上发布。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茶陵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电话:0731-25218918。
8.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燕萍 电话:0731-25257846
茶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