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大道南站段绿化和火车南站站前广场景观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茶陵大道南站段绿化和火车南站站前广场景观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茶陵大道南站段绿化和火车南站站前广场景观工程项目已由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招标人为茶陵经济开发区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株洲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茶陵大道南站段绿化和火车南站站前广场景观工程
招标编号:HNTD-2014(株G)-002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地点为茶陵经济开发区。总投资额约1735万元,其中茶陵大道南站段总长980米的绿化工程,造价约290万元;‚火车南站站前广场景观工程(B区):长300米、宽200米(含绿化、景观灯、地面铺设、雕塑造型等),造价约1445万元。
2.3 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5 保修要求:根据***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6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投标单位必须为《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名录》中园林绿化类或市政公用类任一组别中的资格单位(如入选《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名录》的证照正在办理或在审核手续中而无法提供证明时,则须提供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预审委员会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且近一年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湖南省外投标企业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已办理好入湘登记备案手续及取得入湘施工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企业不作要求);
3.3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景观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和无不良行为证明;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
3.5投标保证金:叁拾万元人民币(要求:投标人必须从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基本账户转账,其他方式无效)账号及其他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7 本项目所有拟任的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
4、投标人报名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的投标单位持以下所需资料原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如以上人员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名称)时,需提交其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报名截止日期止前三个月投标人向社保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投标单位持以下所需资料原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拟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证、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如以上人员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名称)时,需提交其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报名截止日期止前三个月投标人向社保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以上投标单位在报名时还须同时提供以下所需资料原件:湖南省内企业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报名,湖南省外企业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报名;‚湖南省外企业携带入湘施工登记证;③承诺书(格式见***);④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证书。
在茶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于2014年5月13 日、14日、15日、16日、19 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报名(北京时间)。
如证照正在办理延期或审核手续而无法提供原件时,则须提供原发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证件资料所有复印件需提交三份,均须加盖公章,一并按顺序装订,且须标注页码(页码格式为第几页,共几页)。所有证件须年检合格、复印清晰,否则拒绝接受报名。投标人确保所有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5、本工程开标活动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否则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招标投标局网、茶陵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茶陵县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
7、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茶陵县招标投标管理局 。电话:0731-25214476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茶陵经济开发区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茶陵县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9****328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株洲分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三湘大厦9楼901室
联 系 人:李***
电 话:158****4435
传 真:0731-22188058
***: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