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期间海鲜食品消费的提示
春节期间、我县餐饮消费旺盛,广大消费者在享受美食的同时,也要注意食品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宝应县市场监管局特向广大消费者和餐饮单位发出海鲜食品消费提示:
消费者
一、消费者在购买海鲜类产品时,要选购新鲜的产品,可通过观察产品色泽是否正常、按压产品看其是否有弹性等,判断产品是否新鲜;
二、消费者要尽量选择在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为“优秀”或“良好”的餐饮店消费(见餐饮店店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食用海鲜前要检查是否已经烧熟煮透,对海鲜等过敏者不要食用海鲜;
三、消费者消费海鲜等食品后,如果出现腹痛、腹泻等急性胃肠炎症状,要立即停止食用、及时就医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电话12315。
餐饮服务单位
一、餐饮单位在采购海鲜食品时要查看注意海鲜是否干净、新鲜,要索取并查验销售凭证等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二、餐饮单位要设置专门的海鲜粗加工区域、专用的工具、用具、容器,专人加工,加工海产品时要做到烧熟煮透,因为海鲜本身带菌,还可能存在寄生虫卵以及加工过程中带来的污染,未经热加工存在较高食品安全风险;
三、要避免交叉污染,不用盛过海鲜产品的器皿存放其他直接入口的食品,加工过生鲜的刀具及砧板必须清洗消毒后方可再次使用。
宝应县市场监管局
202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