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全力推进社会救助工作
今年以来,赫章县将城乡低保工作纳入实绩考核内容 ,建立长效考核机制,强化城乡低保动态***考核。赫章县民政局与县双考办严格按照“三个环节、十个步骤”审核审批程序,确定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及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全面完成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和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农村低保标准从每年每人1360元提高到每年每人1510元,城市低保标准从每月每人260元提高到每月每人290元。
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强化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按时发放城乡低保金。截止目前,我县共纳入农村低保对象49368户、131177人。其中,符合增发特殊困难补助42711人,纳入农村低保季度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对象8878户,18929人。今年6月至8月共发放救助粮607515公斤,按时发放农村低保对象49368户、131177人。发放1至4季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14058.3万元;按月发放1至12月城市低保对象4238户9960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2098.01万元。元旦、春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两节”一次性生活补贴3286.35万元。
积极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落实五保供养经费,按时发放五保供养金。全年共发放五保对象1858户2146人的五保供养经费410.97万元。着力强化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确保五保对象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目前,该县每个镇都修建了乡镇敬老院,并完善敬老院内部设施建设,规范完善敬老院管理制度,使已投入使用的敬老院力争达到二星以上标准。全年共投入创建星级敬老院建设经费80余万元,对各乡镇敬老院内部设施进行改善。投入27万元为各乡镇敬老院购置回风炉、电暖炉等冬季取暖设备。使赫章县已入住的敬老院到达规范化、制度化,真正实现了让农村五保对象住有所居、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同时,切实加强对孤儿的关爱,积极开展乡镇敬老院“老少共融”工作,将五保对象中的孤儿集中在乡镇敬老院进行供养,开展“老少共融”敬老院活动;将全县55名孤儿集中在县儿童福利院供养,使其健康成长。
认真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全年共救助农村医疗困难群众5105人次,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1569.37万元;救助城镇医疗困难群众303人次,发放城市医疗救助金97.89万元;为城乡低保对象交纳参合金 787.87万元。对城乡困难群众开展临时救助554人次,发放城乡困难临时救助资金54.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