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威海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高新领域)进行验收的通知
各区市科技局,高区、经区科技局,临港区科技金融办,南海新区产业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威海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威科字〔2018〕7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达到验收条件的威海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高新领域)进行集中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威海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高新领域),包括已到期项目和已完成任务书既定指标且符合验收条件的未到期项目。
二、验收工作程序
(一)提出验收申请
1.项目承担单位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验收申请材料。
2.验收申请材料由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初审通过后以正式文件报市科技局高新科审核。
3.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项目,应提交延期申请,填写申请表,说明延期或终止的理由及延期时间。经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后,提交市科技局审核批准,原则上延期不超过1年。
(二)组织验收
1.原则采用会议验收方式,主要采取审阅资料、听取汇报、观看演示、实地考察等方式,验收专家组可根据项目实际采取一种或多种方式。项目验收实行专家组集体负责制,由验收专家组出具验收意见。
2.项目承担单位应在接到验收意见后15日内,进一步修改完善验收材料,经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将验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报送市科技局存档。
三、验收申请材料
验收申请材料包括验收申请表、立项批文及任务书、项目执行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报告、经费使用报告、相关证明材料(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样机样品图片、专利证书、奖励证书、其他批文等)。
四、时间安排和要求
1.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初审确认后,于1月31日前正式行文报市科技局高新科,同时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纸质材料1份。不能参加验收的提交延期申请表一式4份。
2.验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晓辉,5351618
刘婷,5818652
***:1.验收申请表
2.延期(终止)申请表
3.威海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告知书(模板)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