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近日,第五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泰安市公安局被表彰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
近年来市公安局先后6次被评为“五型机关建设示范单位”(先进单位),连续9年被评为 “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先进单位”,连续8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市公安局党委被评为全市“五星级党组织”。特别是今年以来,市公安局把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圆满完成了十九大安保维稳等一系列重大安保任务,被省公安厅表彰为“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活动优秀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刑事案件立案、八类主要刑事案件立案明显下降,同比分别下降10.8%、5.1%。今年以来,公开通缉的177名在逃人员已到案143名,抓获率80.8%,自首率达到62.9%,全市网上逃犯存量较2015年下降近50%。在省公安厅多次暗访检查中我市“黄赌”问题全省最少。严打电信网络诈骗,自侦破获本地案件与发案数比值位居全省前列。全市侵财类案件、“两抢一盗”案件发案同比分别下降23.5%、9.6%。创新实施“网警+x”作战机制,连续破获公安部督办的“3.24”网络侵占公民个人信息案等三起重大网络犯罪案件。
今年以来,全市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数,分别同比下降9.3%、25.0%、6.7%、23.8%,全市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连续四年保持全省先进。市公安局多次代表山东省接受***消防工作考核。开展泰山景区及周边旅游市场治安秩序专项整治,树立了泰山旅游警察品牌。针对当前医疗、商业等领域存在的各种“闹”的问题,全面推广警医联动工作机制和校园固定勤务机制,我市连续多年未发生一起恶性伤医和校园恶性案件。今年以来,DNA数据库信息、处理检材、技术破案数同比分别上升6%、20%、8%。组建全省首个警犬技术大队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警犬技术市级示范点”。
泰安市公安局将以荣获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以党的十九大为指引,继续深入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战,持续强化“泰安公安铁军”建设,始终树牢警察意识、问题意识、应急意识,深化改革,防控风险,提升能力,瞄准短板,聚焦实战,努力打造新时代泰安公安升级版,为建设富裕文明幸福信泰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