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组织召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核查工作会议加快推进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的环境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区环保局根据市环保局的部署,日前组织区内相关重点企业召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核查工作会议。会上对2010年国家环保部在本市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督查的情况作了通报,部署了2011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有关工作任务,同时要求各企业:(1)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切实规范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等行为。区环保局将在近期对相关企业重点核查国家环保部在本市督查时发现的“危险废物标识缺失”、“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有待完善”等方面的问题。(2)进一步提高对修订、完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按规定储备应急物资的重视程度,严格加强内部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全力确保环境安全。
各企业表示,将切实按照国家环保部的工作要求,立即着手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规范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等行为。
区环保局
201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