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质量监管
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狠抓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质量监管
自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来,我县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工程项目建设“四制”要求,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规范项目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相关工作。坚持先勘察、再设计,先审批、后施工,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程序合法、审批要件齐全。强化工程质量的持续监管,坚持“谁批复、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项目竣工验收程序,组织相关部门和具备资质的单位按照行业技术标准进行项目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确保项目未经质量验收或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审核领导:刘松林 责编人员:何清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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