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12月28日,沈阳市于洪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玲出席会议并讲话,区领导么家伟、胡帅、曲万成、陈东、于东,区法院院长孙浩,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巍,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参加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俊刚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调整于洪区2021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调整于洪区2021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于洪区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及2022年债务预算安排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于洪区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及2022年债务预算安排的决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张玲指出,希望区政府及财税部门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要切实围绕“六稳”、“六保”要求,进一步优化财政预算支出结构,避免年初预算与执行结果差异过大。区政府及财政部门要按照预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的规划和审核,提高债务风险防范意识,合法合规高效使用政府债券资金,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发挥积极作用。
张玲要求,被任命的各位同志要增强群众观念、法治观念和自律意识。切实把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作为对自己的鼓励和鞭策,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自己最大的追求,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张玲对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和街道人大工委提出要求,要坚持党的领导,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政治定位。要服务发展大局,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目标定位。要聚焦民生福祉,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角色定位。要发挥代表作用,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主体定位。要依法履职尽责,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职责定位。张玲强调,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区十二次党代会和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作为、不负重托,高质量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推动于洪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