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第四届滕州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枣庄市关于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决策部署,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滕州建设中的作用,根据《枣庄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枣法委发〔2021〕9号)和《中共滕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室字〔2015〕19号)的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聘请卜凡江等20名同志为第四届滕州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聘期3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司法局负责法律顾问日常联络及管理工作。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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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滕州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人员名单
(20人 按姓名笔画为序)
卜凡江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于绍强 山东滕国律师事务所
王长东 山东荆河律师事务所
王 刚 山东君雅律师事务所
王洪伟 山东荆河律师事务所
王 强 北京市冠衡(枣庄)律师事务所
朱士刚 山东龙头(枣庄)律师事务所
吕传峰 山东真谛律师事务所
闫 锋 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
刘慧洋 北京市冠衡(枣庄)律师事务所
张汉武 山东赞国律师事务所
李君友 山东齐鲁(枣庄)律师事务所
李 岳 山东祺博律师事务所
孟凡跃 山东滕国律师事务所
范光杰 山东诺善律师事务所
庞宜刚 北京市冠衡(枣庄)律师事务所
赵永跃 山东滕国律师事务所
袁克永 山东滕国律师事务所
聂 震 山东祺博律师事务所
董 伟 山东君雅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