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井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停止办理个体参保人员补缴往年中断缴费期间养老保险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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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7日发表
接市社保局通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含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及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等)补缴往年中断缴费期间养老保险费业务办理时间延迟至2015年6月30日。
凡在2014年及以前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中断缴费的个体参保人员,请务必于2015年6月30日前,到中国银行自贡市分行各营业网点补缴,逾期未办理补缴后果自负。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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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01:51:2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