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容生东升)
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的要求,我局对佛山市顺德区容生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资质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详见***。
本次资质审查情况的公示时间为:2016年 5月 19日至2016年 5月 25日,企业及个人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反映,企业反映情况请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法人代表章和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
邮 编:528333
联系电话:0757—22836613 ,22836691
2016年5月19日